國立中興大學113年度選送學生赴海外研修獎學金甄選辦法
目的
鼓勵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海外著名大學校院研修。
依據法規
(1) (2020.04.16 修正通過)國立中興大學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
(2)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
學生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籍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修畢後需返校取得學位。
(2) 預計可取得海外研修機會(例如:通過本校交換學生甄選、或透過教授介紹、或自行與海外學校聯繫好),赴大陸、香港、澳門地區研修學生可申請。
(3) 具相當程度之外國語言能力:
● 如出國研修學校訂有標準、以該校標準為主
● 如出國研修學校無標準,需提出以下任一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英語系國家:TOFEL iBT69 分,雅思 5.5 分及 TOEIC670 分通過。
-其他語系國家:該國語言檢定 或 英語系國家標準。
語言證明須為收件截止日 2 年內考取(2022年 3月 20日後考試之證明)
(4)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5) 未同時領取政府、校內外其他留學獎學金或交換學校提供之交換學生獎學金者。
(6) 研修期程不得低於一學期或學季,最高以一學年為原則。
申請時間
113年2月20日(二) 中午12點 至3月20日(三) 中午12點。
申請程序
申請時需檢附以下文件。
(1) 個人基本資料表(doc檔;odt檔)
(2) 學生證影本
(3) 語文能力證明影本:語言證明須為收件截止日 2 年內考取(2022年3月20日後考試之證明)。
(4) 在校歷年成績單:成績單上應附修課期間、所修課程、完成學分及所修課程之成績。成績單上並需印有核發單位之印信與負責人員之簽章,並註明全系排名百分比。
(5) 歷年名次證明
(6) 推薦函二封:透過本處申請之交換學生將自動沿用交換計畫推薦函,雙聯及跨洲學生需請校內教師至線上系統填寫推薦函。
(7) 研修計畫書(doc檔;odt檔)內容必須包含:
● 個人傑出表現(請列舉具體事實,如個人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
● 國外研修計畫摘要,含研修期程。
● 擬進行研修計畫之背景、目的、方法及其重要性。
● 擬前往國外研修學校/機構之學術成就與研修計畫的相關性。
● 預期成果與未來發展。
● 國外研修學校/機構同意接受前往研修之文件。
● 修讀學校/機構於該國之最近公開評鑑排序書面資料及該資料可共查詢之網址。
● 研修期間經費預算。
準備獎學金申請文件時若遇到問題,請參考獎學金申請FAQ。
獎助名額及額度
依當年度計畫審查結果而定。
獲獎名單公告時程
本次預計於2024年6月公告。
審查規範
(1) 審查委員會之組成
本計畫審查委員會由國際事務長、研發長、教務長及各學院院長組成,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組長列席。審查會議由國際事務長召集,須經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成員若不克親自出席時,可委託代理人行使權利義務,代理人應以本校副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為限。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審查委員會。
(2) 審核標準
審查委員就下列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 在校成績-包含修習總平均成績及學年百分比證明書
● 外語能力評鑑-本校標準 iBT 69 分以上或其他同等成績
● 修讀計畫
● 推薦函
● 社團及其他優異表現
聯絡窗口
國際事務處張小姐(04-22840206#26/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