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保險全民健保

背景與法令規定

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若居留台灣屆滿六個月將被要求立即申請加入全民健保 (在台灣居留的這六個月期間不可出國超過1次,且不能超過30天,否則將重新計算六個月)。

倘若外籍人士的居留證有效期限過期或決定不返台時他們將失去投保全民健保的權力。該外籍人士必須透過他的健保申請人取消他的健康保險(該申請人可能是雇主或是當地的行政辦公室),且歸還健保卡給其雇主並在離台前全額支付應付的保費。若是因短期出差或旅遊而出國,且返台時仍持有著有效的居留證則將繼續投保全民健康保險。
 

保險費繳納方式及金額

將於本國居住超過6個月,且有ARC之新註冊及轉學生必須參加全民健保。由學校將外國學生應繳納之健康保險費列入每學期學雜費繳款單,由學生於註冊時一併繳納。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外國學生保險費每月新臺幣826元(保費變動依健保局收費標準),第一學期繳納9月至次年2月保險費(共4,956元),第二學期繳納3月至8月保險費(共4,956元)。

 

全民健保提供之醫療服務範圍

若有生病,受傷和分娩等情況,受益人可以得到醫療服務;包括全民健保簽約醫療機構之相關藥物、門診和住院服務。受益人必須支付醫療款項並遵守醫療法規。
 

違規處罰

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符合資格之民眾皆必須參加保險,違規者將被處以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的罰款。此外,保險人必須從應加入健保之日期開始支付全額保險費。全額支付前,不會提供任何服務。違規通知將以書面發出,罰款必須按時繳納。若罰款仍未繳納,於規定的時間後將移交法院強制執行。
 

如何申請

國際處將統一收取申請文件後交予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保險業務,待中央健康保險署審核無誤後,健保卡將郵寄至本處,本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前來取卡。根據相關規定,在申請人ARC簽發日期後的6個月,本處須於3日內將申請表送至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加保。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兩吋大頭照一張(僅初次申請人需要)
3.ARC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健保費用如有異動,請依照健保署資料為準,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考健保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