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學位生 外國新生抵台前
國際新生入學資訊
2024_Fall_Sem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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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
抵台之前應該要完成什麼:
學歷驗證
聯絡臺灣駐該國代表處查詢辦理手續,代表處聯絡方式可至下列網站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學歷證書需先通過學生母國之認證後,再送至臺灣代表處驗證。若您的國家沒有臺灣代表處,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網站查詢各分處聯繫資訊,並致電該代表處再次確認您的文件是否屬於該代表處辦理。
外國人居留簽證
1.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提出申請。
2.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天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所需文件
A. 簽證申請表。(線上申請表)
B. 6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
C. 護照正本及影本。
D.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E. 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F. 最高學歷證件 (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G.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6個月經常性財力)。
H.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台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2.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申請費用
其他重要規定請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居留簽證說明。
訪客簽證
凡持有普通護照或其他合法旅行證件,擬在臺灣停留180天以內的外國人,如有下列目的:過境、旅遊;探親、訪問、考察、參加國際會議、經商、短期學習、短期就業、短期傳教及經外交部批准在臺灣從事其他活動,均可申請訪問簽證。欲知詳情,請瀏覽https://www.boca.gov.tw/np-147-2.html。
選課指南
登錄NCHU單點登錄系統。(https://idp.nchu.edu.tw/nidp/idff/sso?id=4&sid=2&option=credential&sid=2&target=https%3A%2F%2Fportal.nchu.edu.tw%2Fportal)
用戶ID:您的學生證號
密碼:999999mmdd(mmdd是你的生日)
例如:如果你的生日是1月1日,密碼是9999990101
持有ARC者密碼:統一證號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大寫+小寫+統一證號末四碼+生日(mmdd)。
(e.g.如果你的統一證號為B912345678,生日1月1號,密碼為Bb56780101)
學生住宿
1. 已申請學校宿舍者,每一年須重新申請,參加抽籤來抽床位。
2. 暑假期間,若沒有要留宿學生宿舍,須清空宿舍。若要留宿,請在學期中旬至男、女宿服務中心申請,詳情請洽男、女宿服務中心。
3.想了解更多宿舍詳細資訊,如:設備、費用等等,可以參考連結。
5. 學期末退宿時,學生須將個人區域打掃乾淨,並通過宿舍的清潔檢查,並且經確認公共設施未遭破壞後,清潔保證金及財產保證金將會退還至郵局帳戶。
6. 若要取消校內住宿,請務必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第一學期宿舍:5/20前、第二學期宿舍:12/31前)
開學前14日之前申請,需繳納手續費1000元。
開學前14日之內申請,退還宿費百分之七十。
開學日至第九週最後一個上班日申請,退還宿費百分之五十。(第九週以後不予退費)
換匯
一、紙鈔與硬幣使用:
臺灣通用紙鈔分為: 1000 元、500 元、200 元(少見)、100 元。
臺灣通用硬幣分為: 50 元 、10 元、5 元以及 1 元。
二、匯率兌換台幣:
>美金:台幣=> 1: 28.69 ; 人民幣:台幣=> 1: 4.424 (2020/12 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