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訪賓 接待原則
國際事務處簽約及訪賓 分區負責窗口
統籌 | 負責區域 | 聯絡電話 | |
鄭渝靜 Christina |
東北亞、歐洲之交流業務(含簽約、訪賓等) | 22840206# 22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徐辰萱 Sharon |
負責東南亞及大洋洲之交流業務(含簽約、學者互訪等) | 22840206# 15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張瑜軒(代) Yu-Hsuan |
負責大陸、非洲及美洲之交流業務(含簽約、學者互訪等) | 22840206# 26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張瑜軒 Yu-Hsuan |
負責TEEP@AsiaPlus、新南向計畫之學術型領域聯盟 | 22840206# 26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外賓接待評估
國際訪賓接待,目的在於促進本校於境外學術機構之學術合作,惟在有限資源下,對於擴展新合作校及是否接待,須審慎評估。
評估重點為:來訪者是否基於共同學術互惠,真誠推動未來雙邊實質合作及加強姐妹校關係。且基於實際作業考量,若有以下情形者,以不接待為原則:
- 主要為觀光性質。
- 無具體合作可能性。
- 非姐妹校(註)。
- 長官已另有行程。
- 通知時距來訪時間為十(含)個工作天以內。
*註: 關於非姊妹校訪賓: 為有效運用學校資源及維持姊妹校交流品質,倘若欲推動校級合約,建議需先於校內兩個學院以上(含)展開實質合作交流,再行推展為全校層級之合約(由國際事務處主責)。
訪賓則依來訪主要目的,決定主政單位:
(1)來者若為行政屬性:
a. 跨行政單位、校長或副校長等一級行政主管來訪,由國際事務處主政。
b. 其餘由各單位自行評估並主政。
(2)來者若為學術屬性:
a. 單一系所或相關領域之拜訪,由該系所主政。
b. 單一院或單一院內跨系所或相關領域之拜訪,由該院主政。
c. 若訪賓由不同身分人士組成或有特殊目的,則另由初步受理窗口另行協調。
本校締結合約流程: http://www.oia.nchu.edu.tw/index.php/tw/cooperation-tw/agreement-tw
校級外賓拜訪申請
校級外賓欲申請拜訪國際事務處,請先填寫「申請來訪Visit Request Form」
接待外賓所需之資源
- 校級簡介
- 全校性的中、英文簡介: 秘書室公關組提供紙本及電子檔: 連結
- 國際處: 校級及國際化的英文簡報檔(電子)、招生外籍生文宣(紙本或電子)、交換學生計畫文宣(紙本或電子): 連結
- 興大影音網: (校園照片、影片等): 連結
- 貴單位或學院之英文介紹:請洽相關單位索取。
旅館及交通
總務處資產經營組網站設有「興大特約商店」,左側選單包含「住宿交通」、「休閒育樂」、「人氣餐飲」等分類,各表列的商家皆有提供教職員專屬優惠,可供參考。
總務處公務車: 公務車調派以全校性大型活動及重要會議之訪校貴賓接送優先,一級行政單位主管公務行程次之;間若有餘,得支援其它3人以上之公務行程接送(連結)。
興大意象禮品
學人訪問卡
- 來自海外姊妹校或友校之學者及研究人員等,於本校停留時間達七天以上(含七天),由本校專任教職員擔任保證人,即可提出申請: 連結。
- 持本卡得使用本校下列設施:
- 圖書館:可進入圖書館閱覽、借閱圖書資料、使用多媒體中心及自習室,各項使用規則依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
-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可申請無線網路帳號,帳號於訪問期間到期後自動失效。
- 體育室:使用本校運動設施包含體育館、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溜冰場、網球場等及其附屬設備。如需使用游泳池、休閒健身房,比照本校同仁申請運動設施使用證,收費標準比照本校教職員工或學生。
大陸人士申請入臺證
- 辦理入臺證於兩個月前申請,因大陸地區的人民收到入臺證後尚須持此證辦理大陸地區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大通證),大通證辦理時間約一個月,且須保留相關文件作業時間,故宜儘早申請。
- 移民署提供線上申請及臨櫃申請兩種方式,線上申請需先向本校國際處申請子帳號。
- 校內帳號流程說明(連結)
- 入台證辦理前須知: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