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rasmus+計畫

目前進行中計畫:

土耳其尼代奧馬爾哈利斯德米爾大學 | ▶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 |  ▶土耳其阿塔圖克大學 

土耳其尼代奧馬爾哈利斯德米爾大學

計畫內容: 

本校學生前往土耳其尼代奧馬爾哈利斯德米爾大學交換 113學年度春季班 (1名學生最長交換3.5個月),獲選生得獲予Erasmus+計畫補助生活費用及長途旅程費用,自行負擔其他自行花費及保險費用。相關申請內容,詳如下方資訊。

 
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在學學士/碩士生(交換期間仍為在學生)。

(二)學生英文能力需符合CEFR B1標準。

(三)在校成績GPA2.5以上。

(四) 下列農資學院領域碩士生:

  • Animal Production and Technologies
  • Agricultural Genetics Engineering
  • Plant Production and Technologies
  • Biosystem Engineering 
  • Biotechnology and Biology
 
申請者權利義務:

(一)學生得獲得每個月800歐元補助。

(二)長途旅程補助800歐元。

(三)學生需於交換期間修滿20ECTS的課程,且交換需已獲系所指導教授認知且同意。

 
申請文件:
編號

項目

說明

1

交換學生申請表

此步驟是為確認你的申請已得到系所上的許可及了解 

2

在校歷年成績單

*中文版及英文版,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轉學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原學校歷年成績單。
*研究所一年級新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3

在學生歷年名次證明書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碩二同學,需列印碩一之名次證明。

4

兩封教師推薦函

推薦者需為本校教師推薦,研究生至少一封需為指導教授推薦函 (尚未有指導教授者,可請所長或各組組長代表),中英文皆可  

5

英文自傳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6

英文讀書(實習)計畫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7

語言能力證明

*需為兩年內之成績,且符合上述英語能力要求
*若申請截止日時尚未取得語檢正本成績單,得列印網頁成績單暫做證明。待收到成績單,再行補繳交影本。
*CEFR對照

 

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需於2024年11月10日前 送紙本文件至本處

(二)碩士生另需繳交指導教授同意函。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

 

 

土耳其阿塔圖克大學

計畫內容: 

本校學生前往土耳其阿塔圖克大學交換/實習 110學年度春季班 (3名學生最長交換5個月/1實習2-3個月),獲選生得獲予Erasmus+計畫補助生活費用及長途旅程費用,自行負擔其他自行花費及保險費用。相關申請內容,詳如下方資訊。

 
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在學生(交換期間仍為在學生)。

(二)學生英文能力需符合CEFR B1標準。

(三)在校成績GPA2.5以上。

 
申請者權利義務:

(一)學生得獲得每個月800歐元補助。

(二)長途旅程補助,依旅途長短計算提供。

(三)學生需於交換期間修滿30ECTS的課程,且交換需已獲系所指導教授認知且同意。

參考資訊(2021.10.27 updated):
申請文件:
編號

項目

說明

1

交換學生申請表

此步驟是為確認你的申請已得到系所上的許可及了解 

2

在校歷年成績單

*中文版及英文版,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轉學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原學校歷年成績單。
*研究所一年級新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3

在學生歷年名次證明書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碩二同學,需列印碩一之名次證明。

4

兩封教師推薦函

推薦者需為本校教師推薦,研究生至少一封需為指導教授推薦函 (尚未有指導教授者,可請所長或各組組長代表),中英文皆可  

5

英文自傳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6

英文讀書(實習)計畫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7

語言能力證明

*需為兩年內之成績,且符合上述英語能力要求
*若申請截止日時尚未取得語檢正本成績單,得列印網頁成績單暫做證明。待收到成績單,再行補繳交影本。
*CEFR對照

 

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需於2021年11月19日前 送紙本文件至本處

(二)碩士生以上另需繳交指導教授同意函。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

 

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

計畫內容: 

本校學生2名前往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交換 (學生交換3-5個月;  112學年度春季班) ,獲選生得獲予Erasmus+計畫補助生活費用及長途旅程費用,自行負擔其他自行花費及保險費用。相關可申請科系,詳如下方資訊。


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生(交換期間仍為在學生)。

(二)學生英文能力需符合CEFR B2標準。

(三)學生GPA需為3.0 以上。

申請者權利義務:

(一)學生得獲得每個月800歐元補助。

(二)長途旅程補助,依旅途長短計算提供。

(三)學生需於交換期間至少修滿20ECTS的課程,且交換需已獲系所指導教授認知且同意。

優先申請領域:

參考資訊

申請文件:
編號

項目

說明

1

交換學生申請表

此步驟是為確認你的申請已得到系所上的許可及了解 

2

在校歷年成績單

*中文版及英文版,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轉學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原學校歷年成績單。
*研究所一年級新生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3

在學生歷年名次證明書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動列印成績單機器申請

*碩二同學,需列印碩一之名次證明。

4

兩封教師推薦函

推薦者需為本校教師推薦,研究生至少一封需為指導教授推薦函 (尚未有指導教授者,可請所長或各組組長代表),中英文皆可  

5

英文自傳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6

英文讀書(實習)計畫

無限定格式,A4大小兩面內容。

7

語言能力證明

*需為兩年內之成績,且符合上述英語能力要求
*若申請截止日時尚未取得語檢正本成績單,得列印網頁成績單暫做證明。待收到成績單,再行補繳交影本。
*CEFR對照

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需於2023年10月20日前 送紙本文件至本處

(二)碩士生另需繳交指導教授同意函。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申請結束後,本校將於10月31日前完成提名。(學生會經由華沙生命科學大學提醒繳送申請文件。)

其他參考資訊:

春季班英文授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