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
教育部學海築夢獎學金
申請前請詳閱簡章。
需由本校專任教師透過國際處申請,請聯繫國際處專員。
國立中興大學學海築夢獎學金簡章 | |
114學年度學海築夢獎學金申請日期 | 2025年2月1日-2025年3月3日 |
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
申請前請詳閱簡章。
需由本校專任教師透過國際處申請,請聯繫國際處專員。
國立中興大學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簡章 |
114學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申請日期 | 2025年2月1日-2025年3月3日 |
計畫介紹
一、計畫內容: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選送學生國外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
二、實習國別
● 新南向學海築夢: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澳洲(共18國)
● 學海築夢:非新南向國家,不包含中國及港澳地區
三、補助期限
● 最少:至少連續30天(不含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 最多:一學年
● 赴印尼者至少連續25日(不含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四、補助金額
● 學生:至少1張經濟艙來回機票款,餘額為學生生活費
● 計畫主持人:須選送3位學生以上才補助計畫主持人,補助1張經濟艙來回機票款及至多14天日支費
五、計畫時程
● 校內申請:每年2月1日至3月初(依國際處官網公告為準)
● 校內審查:每年3月中旬
● 教育部審查:4月-5月
● 教育部公告補助名單及經費:每年5月31日
● 計畫執行期限:該年度6月1日至次年度10月31日前赴外
● 結案:計畫結束2個月內
申請及執行流程
一、申請流程:請校內專任教師向國際處申請計畫主持人帳號→進入學海計畫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
計畫申請懶人包
二、確認獲補助後,計畫主持人需進行計畫維護
🌎出國前
1. 選送學生出國前須與學校簽訂行政契約書(範本下載 doc.|odt.)
2. 主持人應於選送學生出國實習2星期前,登入學海計畫網站維護團員基本資料
3. 主持人應於選送學生出國實習前發放部分獎學金
4. 若有實習機構新增或變更需求,須於選送學生出國前取得教育部同意
🌎歸國後
1. 選送學生須於歸國後2星期內上傳心得至學海計畫網站(心得格式下載),心得須包含至少4張照片,以實習心得為主,不須描寫實習以外的內容(如在地生活日常或休假出遊等)
2. 計畫主持人需於選送學生歸國後2個星期內上傳成果報告至學海計畫網站(心得格式下載)
3. 若計畫主持人有獲海外出差旅費補助,需於歸國後2個星期內完成相關核銷作業
國際處學海計畫聯絡窗口
張瑜軒專任助理(04-22840206-26|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