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聯學位計畫 雙聯獎學金
頂尖雙聯學制獎學金
依據法規:
申請資格:
(一)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國學 (碩) 士生。
1、獎學金領取期間及海外就讀期間皆需保有本校學籍。
2、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具相當程度之外國語言能力。
(三)已覓得就下列特定姊妹校雙聯學位之就讀資格。
1、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美國猶他州立大學(應用經濟學系及國際農企業學士學位學程3+X計畫)。
2、工學院: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碩士、學士/碩士雙聯)。
3、獸醫學院: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學士/學士雙聯、學士/碩士雙聯)。
4、管理學院: 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碩士雙聯)、法國諾歐商學院(學士/學士雙聯、學士/碩士雙聯、碩士/碩士雙聯)。
5、電資學院: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碩士、學士/碩士雙聯)。
6、理學院: 美國德克薩斯州大學達拉斯分校(統計學研究所、資料科學與資訊計算研究所雙聯)。
(四)獲教育部、科技部及其他學生出國研修公費補助者,不得同時支領。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研修計畫書。
(三)推薦函2封。
(四)歷年成績單。
(五)語言鑑定機構出具之成績證明。
(六)境外研修機構同意接受前往就讀證明文件。
獎學名額及金額:
預計10人,每人獲獎至多30萬元。
申請期限: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向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提出紙本申請。
雙聯來校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獎助學生來校修讀雙聯學制試辦方案 (姊妹校來校學生)
申請資格
1. 申請就讀國立中興大學雙聯學制之外國籍學生。
2. 來本校進行實驗室/研究室交換,後申請以雙聯學制入學之外國籍學生。
3. 已在本校就讀雙聯學制之外國籍學生。
申請時間
1. 第一學期申請時間: 1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2. 第二學期申請時間: 8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申請資料 (與申請雙聯學制之資料相同)
1. 入學申請表 (附貼二吋脫帽半身照片)。
2. 外國學校在學證明及成績單 (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3. 兩封推薦函。
4. 中文或英文研修計劃書。
5. 財力證明書 (具備足夠在臺就學之財力)。
6. 申請入博士班者,另檢附碩士學位論文乙份,如論文係用外國文字撰就者,另檢附中文或英文摘要 (無論文者免附,惟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7. 以中文或英文撰述三百至五百字之自傳。
獎助項目
1. 獎助金:每月獎助金六千元整。
2. 學雜費減免: 學雜費全額減免,但不含保險、住宿及電腦使用等相關費用,受獎生需自行負擔。
3. 交通補助:補助外國學生來臺之單程機票,分為每人每學年五千元整。
審核過程
1. 申請者須於表定期間申請,將相關資料寄送至國際事務處 外籍與大陸學生事務組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就申請資格、表件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彙送相關系、 所辦理甄審作業。
2. 本校將依據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及其他專案經費,召開審查會議確定 受獎對象與個人補助經費額度,並公告核定名單。
受獎名額
每學年至多8名,每人受獎總額為71,000元。
發放方式
每次核給時間以一學年為原則,秋季班受獎期間為九月至次年七月,春季班入學者受獎期限為該年二月至十二月。
新學期開始前,應繳交上學期之成績單至國際事務處國際教育組,註冊後,由學校每月撥款入戶。
注意事項
1. 受獎生應於抵達本國後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書。取得留學簽證後,可持護照、簽證文件、本校核定函、簽訂完成之行政契約書、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向本校請款。
2. 受獎生所提之研究領域不得變更。如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喪失受獎助資格,本校立即停止發給獎助金,申請學生並應於本校通知發文日起九十日內,償還已領取之獎助金。屆期不履行者,由本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追償已領獎助金。
3. 受獎生應於申請之預定期程抵達本校就讀,屆期未抵臺者,視為放棄。
4. 受獎生在本校就讀期期間未滿一學年,不得領取本獎助,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
5. 受獎生因留學所涉之權利義務,依本校與申請學生簽訂之行政契約書辦理。
6. 受獎生如於同一年度領取其他高額獎學金,且每月獎助金 (不含本獎學金) 累計總額為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經查證屬實,即喪失獎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