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校交換生 訪問研究生訪問研究計畫
*目前已重新開放申請。
相關法規
繳交文件(請於學生交流開始日前2個月,將文件送至本處)
1. 申請資料表 (下載 odt檔)
2. 系所及指導教授出示之接受信或相關證明
3. 實習計畫(需註明實習內容及相關資料)(可參閱要點第三條第四點)
4. 學生護照影本(含個人訊息的頁面)
5. 學生目前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證明學生身分)
6. 相關證明(證明此次實習為必要之申請,例如:畢業門檻之一、學習計畫等)
7. 保險證明 (保險時間需包含所有實習時間;可於獲得教育部許可後繳交)
申請流程
接洽系所/教授 - 由系所/教授提出申請 - 繳交申請文件給國際處 - 由國際處通報教育部
*依規定,申請需於學生實習開始前一個月前送至教育部。公文除本校作業流程外,還有教育部的公文審件期,請至少保留2個月公文作業期。
主要聯絡人
Christina (Yu-Ching) Cheng(Northeast Asia, Europe ) 鄭渝靜
Coordinator 行政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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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886 4 2284 0206
其他聯絡人 | |
Ms. Yu-Hsuan Chang/ Ms. Chen-Xuan Hsu (Sharon) (Asia and Oceania)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Ms. Tina Hsu (America, Africa and Mainland China)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