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校交換生 訪問研究生訪問研究計畫

*目前已重新開放申請。

相關法規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籍學生來校實習處理規定

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

 

繳交文件(請於學生交流開始日前2個月,將文件送至本處)

1. 申請資料表 (下載 odt檔)

2. 系所及指導教授出示之接受信或相關證明

3. 實習計畫(需註明實習內容及相關資料)(可參閱要點第三條第四點)

4. 學生護照影本(含個人訊息的頁面)

5. 學生目前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證明學生身分)

6. 相關證明(證明此次實習為必要之申請,例如:畢業門檻之一、學習計畫等)

7. 保險證明 (保險時間需包含所有實習時間;可於獲得教育部許可後繳交)

 

申請流程

接洽系所/教授 - 由系所/教授提出申請 - 繳交申請文件給國際處 - 由國際處通報教育部 
*依規定,申請需於學生實習開始前一個月前送至教育部。公文除本校作業流程外,還有教育部的公文審件期,請至少保留2個月公文作業期。

 

主要聯絡人

Christina (Yu-Ching) Cheng(Northeast Asia, Europe )  鄭渝靜

Coordinator  行政辦事員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Tel: +886 4 2284 0206

其他聯絡人 E-mail
Ms. Yu-Hsuan Chang/ Ms. Chen-Xuan Hsu (Sharon)  (Asia and Oceania)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Ms. Tina Hsu (America, Africa and Mainland China)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