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學位生 大陸在校學生教務資訊
*如果想了解各系所之畢業學分及門檻,請自行到系所官網查詢或到系所辦公室諮詢。
陸生學籍課務異動申請流程
轉系
輔系、雙主修
陸生修業年限與台生相同,陸生若學士班修業已滿,尚因修讀輔系或雙主修而導致延畢,每次延長時間不得逾6個月。
轉系/雙主修系所選擇須知
1. 院、系(科)、所、學位學程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教育部得限制其招收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學:
(1) 涉及特定專業領域;
(2) 接受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委託、補助或進行產學合作,訂有產出成果不得對外公開之保密條款者;
(3) 經本部會商相關部會後,得限制其不得招收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學。
2. 限制之對象,以碩士班、博士班為優先。
3. 前述之特定領域如下:
(1) 國家安全資訊、國家機密資訊:
國土調查資訊;
水域調查資訊;
災害防救資訊;
大陸及外交情資;
軍事計畫、
軍事行動資訊。
(2) 國家安全技術、國家機密技術:
國防科技、軍事武器及其元件製造技術;
航太關鍵技術;
衛星遙測關鍵技術;
核子工程技術;
資通安全、光電、IC、資通訊及精密機械等自主研發或關鍵技術;
鍵材料之製造技術;
能源科技之關鍵技術;
農業品種改良、栽培及繁養殖之關鍵技術;
醫學、藥學及生物科技之關鍵技術。
休退學須知
限期離境:大陸地區學生有休學、退學、變更或喪失學生身分等情事,除符合其他可在臺停留或居留之身分且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者外,
應於生效之翌日起10日內,備齊下列文件,申請單次出境證,並「自核證之翌日起10日內離境」。
但應屆畢業生得於畢業後1個月內離境。
申請者需自行前往移民署申請出境證。
單次出境證申請
填寫陸生入出境申請書。
照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繳回原多(逐)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休(退)學或畢業證明。
委託書(非委託案件免附)。
費用:新臺幣300元。
休退學-校内辦理流程
填寫休退學申請書,並前往各處室核章,核章完畢後將申請書交換註冊組,即可核發休學證明書。
離台前須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