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生 雙聯學位生

申請流程

姊妹校學生
1. 依照當學年度外國學位生入學時程提出申請(學士生只得申請秋季班)。系所另需提供名單供本處承辦備查。

2. 入學申請由本校 國際事務處外籍生事務組受理,並就申請資格、表件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彙送相關系、所辦理甄審作業。校級審查會(決審),審查委員為國際事務長、教務長及有外籍生申請之各系所主任。

3. 公佈錄取及中興獎學金結果於國際事務處網站。

4. 線上回覆「就讀意願書」。未在截止時間內回覆,視同自動放棄。

5. 寄發入學許可及相關資訊,錄取者應憑入學許可至駐外單位申請簽證。

6. 請依據時間地點至本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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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之雙聯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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