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大學位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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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種類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

提供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獎助金額

本校外國學生獎學金分為1.學雜費減免及2.每月獎助金兩項:

1. 學雜費減免:

    分為部分減免(同本校一般生收費標準)及全額減免,但不含保險、住宿及電腦使用等相關費用。

2. 每月獎助金:

   六千元、八千元或一萬元。

上述第一及第二項目,申請者可分別或同時獲得;獎學金須每年申請,逐年審查。

詳細內容請查閱(113學年度申請開始適用):國立中興大學外國學位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新生申請

申請時間

依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時間辦理

秋季班: 每年12月15日~2月20日

春季班:每年8月15日~9月30日

申請資格

凡依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方式申請者皆可申請。

獲獎期限

秋季班:9月至次年7月

春季班:2月至7月

申請說明

請於線上入學申請中點選「是否申請中興獎學金」一欄

學金結果公告:

秋季班新生:每年5月30日左右

春季班新生:12月16日左右

結果將公布在申請系統,或發送至申請人的電子信箱。(遇假日延後)

 

舊生申請

申請時間

每年2月3日-3月6日(依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申請連結:請點選此處
申請資格

學士: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
碩士及博士: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春季班入學之新生以入學申請文件審查。

獲獎期限:

當年度8月至次年7月(每年皆須重新申請下一年度的獎學金)

最長獲獎年限:大學部四年(獸醫系五年)、碩士班兩年、博士班四年(逕讀博班五年)。

申請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在校歷年官方學業成績單
(三)推薦信須由申請者的指導教授、授課老師或系主任填寫。(請在系統上填入教授的電子郵件地址;提交申請後,系統將自動將推薦表寄送給您的教授。請務必通知您的教授完成推薦信的填寫。)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審核過程:

申請書、申請人成績單及推薦信繳齊後會送由各系所逕行審查排名,之後送往各學院評估獎學金排序後再提交給國立中興大學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獎學金決審結論及會議紀錄會由校長批准後公告。

學金結果公告:

舊生:每年5月30日左右

結果將公布在申請系統,或發送至申請人的電子信箱。(遇假日延後)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學生 TA 教學獎助金

提供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獎助細節:

申請資格:本校外國博、碩士在學學生。
詳細內容:擔任教師教學助理並完成雙語教學TA知能研習,表現優異者將每月發放五千元獎助學金,一學期總額兩萬元,學期結束後將頒發服務證明書。
獲獎期限:當學期授課期間。

申請流程

申請時間:2025.02.17- 2025.02.24
申請系統:開放中

FAQ
 

 如果您是授課教師:

  • 我想要TA,但沒有人選:請於 即日起至2/14 填寫TA需求調查表單 (https://forms.gle/vffLdLngUia3M31G7),表明您要找TA協助的課程資訊、對TA的條件要求 (如科系、語言能力、人格特質等) 國際處會將您的課程資訊及條件轉達給學生,若有學生想擔任您的TA,由您進行面試或後續接洽,確認人選後再請學生於 2/17-2/24 期間至國際處官網線上系統申請 
  • 我已經有想要的TA人選:若您已有屬意人選,您不必填表單,直接請您選定的TA人選於 2/17-2/24 期間至國際處官網線上系統申請。

   ►申請簡章-教師 (中文版)
   ►Click here to download the brochure (for professor)

 

如果您是外籍學生:
 學生必須先跟教授達成協議擔任課程TA

→請於申請期間至系統完成申請
→國際處發信請授課教師確認
→國際處審核資格
→公布結果
→參加雙語教學TA知能研習
   ☆所有獲獎者必須參加由 「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Bilingual Education Resource Center, BERC)舉辦的雙語教學助教培訓工作坊,時間表將另行透過電子郵件通知獲獎者。其他培訓課程證明無法作為替代。

   Click here to download the brochure (for student)
   Click here to download the application guideline (for student)


本案聯絡人: 蔡小姐 
04-228402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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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學生華語文獎學金

一、目的
為鼓勵本校華語中心外籍學生,修習華語課程後報考本校學位生課程,特設立此項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須符合以下資格
1. 本校一年級外籍新生。
2. 曾於近兩年內在本校華語中心修習華語課程(Intensive Courses)並取得華語課(Level 4以上)結業證書或曾在本校華語中心修習華語課程(Intensive Courses) 並取得華語文能力證明 A2以上者。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1. 每年9月9日-10月15日。
2.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檢附2年內本校華語中心華語課結業證書或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明,併同華語中心(教師)推薦信,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國際化行政支持辦公室。

申請連結

四、獎助方式及名額
1. 獎學金金額:新台幣 2 萬元。
2. 每年以獎助 10 名學生為原則。
3. 春季班入學之新生併入下一學年之獎學金申請及審查。

五、審查標準及程序
依據申請者提供之華語課結業證書、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明等佐證資料評選,並提出推薦受獎學生名單後,由國際處召開處務會議審查,審查紀錄簽請校長核定後造冊核撥獎助金。

六、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