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3年9月至114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 韓國加圖立大學
- 全北大學
- 全南大學
- 韓國外國語大學
- 檀國大學
- 慶南大學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天災、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 報名表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13年5月10日下午4點,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本處,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件主旨請寫上「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