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No.20】轉知_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離校彈性措施
一、 延長畢業生畢業離校期限: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依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1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00072591 號函,相
關時程修改如下,倘未能於下列時程完成學位考試、論文繳交及畢業離校流程,學生應 依規定補繳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等相關費用。
二、 如確因疫情(例如個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全國防疫警戒等),致影響論文口試申請,得專案檢附證明文件,至遲須於110年9月8 日前完成口試申請。
學制班別 | 論文口試申請截止日 | 論文口試截止日 | 論文繳交及畢業離校截止日 |
碩士班 |
110年7月9日 | 110年10月31日 | 110年11月1日 |
三、 碩、博士班畢業口試達 5 人(含)以上應採視訊會議,爰若有需口試委員簽章之教務文件(如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等),得彈性由校外委員簽名後以電子檔方式(掃描後 EMAIL 或 傳真等)回傳,惟出席費領據正本仍需寄回承辦單位進行後續核銷相關作業。
四、 延長修業年限:碩博士生修業年限將於本學期(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 (例如個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全國防疫警戒等)影響研究者,得檢附證明文件,於 110 年 9 月 8 日前專案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五、 本學期畢業生畢業證書領取程序,彈性調整如下:
(一)中文畢業證書以郵寄領取為主,到校領取為輔;英文畢業證書一律採線上申請。
(二)郵寄領取說明:
1. 學士班或研究生:
(1)符合畢業離校資格的同學,請登入「中興大學線上申請成績單及各類證明 系統」線上申請畢業證書,並依指示完成郵資費之轉帳繳納。(國內郵資費約為 98 元)
(2)註冊組審查畢業資格無誤後,將於收件後約 7個工作天以掛號寄出。
注意事項:請同學提出申請前,務必確認(1)本學期成績均已到齊(2)離校程序 均已完成(可至[教務資訊系統/畢業離校/離校狀態查詢]確認),不符合者不予寄發。
2. 進修學士班:
(1)符合畢業條件之學生,其畢業離校程序單於 7 月 2 日前統一以電子形式傳真或 email 至各系、學位學程,再轉進修學士班辦公室協助處理後續流程。
(2)符合畢業離校資格的學生,需將學生證以及書寫姓名、學號、聯絡電話 及收件地址之書面資料、匯票郵寄至註冊組,註冊組審查學生資格及確 認畢業離校程序單無誤後,將畢業證書(含證書夾)及蓋有離校章之學生證以掛號寄出。
(三)到校領取說明:
1.學士班或研究生:
需先預約(預約系統網頁),再由本人持學生證至註冊組(行政大樓一樓)領取,為避免群聚傳染,需配合分流,每次進入註 冊組人數不超過4人,且暫不開放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書, 以配合校園防疫安全。受理領取時段:110.7.1~110.8.31 週一至週五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進修學士班則請逕洽進修學士班辦公室,TEL:04-22840854 轉 14許先生。
訊息來源:興大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