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徵選活動_開始報名

了解更多:教育部青發署 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 官網

壹、活動目的:

一、配合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遴選傑出之青年海外志工服務團隊,履行世界公民責任,以做為青年參與海外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多元創意服務內涵,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擴散青年海外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貳、活動時程:

一、 報名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截止。

二、 入圍團隊名單公布:預計10月下旬。

三、 評選及得獎公布時間:預定於112年12月3日「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當天辦理評選並公布結果予以表揚。

 

參、參加條件:

一、112年赴海外從事志願服務活動,服務日數達7日以上。

二、團隊成員中18歲至35歲之青年為3人(含)以上。

 

肆、徵選類別:分為「需求評估及對應方案」、「服務成效與評估」、「團隊籌建與傳承延續」3類別,每團隊至多報名2類別。

 

伍、評選作業:

一、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青年署)邀集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及評選作業。

二、評選:分「書面審查」及「現場簡報和評選」二階段進行。

 

陸、獎勵方式:

一、各類別獎勵:

(一) 特優:3隊,每隊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及所有團員獎狀1張。

(二) 優等:3隊,每隊頒發獎金1萬元及所有團員獎狀1張。

二、其他獎勵:

    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隨團之指導老師或督導(係指實際指導並陪同團隊出國服務者),頒給感謝狀1張;倘實際陪同出國之老師或督導不只1名,得依實際情況填報(青年署將依團隊所填之計畫附件資料,作為頒發感謝狀之依據)。

三、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


柒、報名資訊:

一、 報名時間: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截止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若為星期六者,則以其次星期一為期間末日)。

二、報名方式:填寫相關活動報名表件並列印後,併同相關文件,於報名截止日期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信封註明「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徵選活動」(以郵戳日期為憑),應備文件如下:

(一) 封面(附件1)。

(二) 報名表(附件2)。

(三) 服務內容摘要表(附件3-1至3-3)。

(四) 團隊成員一覽表(附件4)。

(五) 影音紀錄(約3分鐘)。

(六) 團隊服務活動成果報告(含5-10張服務相片,並附上相關說明,照片格式為1280 X 720以上畫素,檔案大小需1MB以上為佳,請以紙本列印及提供照片電子檔)。

(七)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參加團隊之團隊成員、聯絡人及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均須簽署「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5),授權青年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八) 為確保團隊參加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請報名團隊隊長、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其中1人簽署「參加資料切結書」1份(附件6)。

三、參加團隊所送之資料,應符合報名條件,其它不屬於本年資料不必提供,亦不列入計分。

四、 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直式橫書、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1pt、頁碼置中、不得超過25頁(含附件),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成冊。

五、除上述應備文件外,如有相關可呈現服務內容之佐證資料(如受服務對象之問卷題目及統計分析、訪問大綱及結果資料等)請一併於報名時提供。

六、參加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不具參加資格,恕不受理。

 

捌、備註:

一、自外縣市(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出發參加評選之入圍團隊得支給往返交通費,並覈實撥付,其支給額度如下:

(ㄧ)苗栗縣以北(含苗栗縣)出發者,每人最高以臺鐵、機捷費用計算。

(二)臺中市以南(含臺中市)出發者,每人最高以高鐵費用計算。

(三)花東及外島地區出發者,每人最高以機票費用計算。

二、本簡章如有修正或變更,即時公告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網

(https://www.yda.gov.tw/)。

三、本活動獎金將依得獎團隊所簽立獎金分配同意書(附件7)之分配金額,分別匯入團隊成員所提供之帳戶。得獎團隊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之規定扣取10%之稅款後,再發予各得獎人,若應扣繳稅額未超過2,000元者免扣繳,所得將併入得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餘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請得獎團隊逕自協調獎金分配處理事宜,指派1人或多人作為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

四、參加團隊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活動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加資格及追回獎金,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五、 主辦機關保留隨時修改活動相關內容(包含調整期程、獎項金額)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於「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網址:https://yopc.yda.gov.tw)公告。

六、活動聯絡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林秀環

電話:02-77365526,電子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