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修生活徵件比賽 SHARER ╳  PHOTOGRAPHER (112-2赴外)

徵件至9月20日

 

 

你曾經走出國門,探險世界的美麗嗎?現在,輪到你了!國際事務處誠摯地邀請你參加出國交換心得比賽,這是一個讓你分享你的異國交流學習經驗,並有機會贏取獎金的超棒機會!
把握機會,用鏡頭及文字寫下你的故事,向大家展示你的故事和心路歷程吧~
 

  • 經本校推薦赴海外交換、研修(含雙聯學制)或實習之學生,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約113年2月~113年7月)間赴外者,皆歡迎報名參加。
  • 比賽項目不分區競賽
     
  • 項目一:研修心得圖文
  • 項目二:靜態攝影
  • 項目三:短影片
    (可參加多項目,但每項目限投一件作品)
     

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 

 

不分地區,每項目皆選出金獎、銀獎與銅獎各1名以及佳作3名

  項目一: 研修心得 項目二:靜態攝影 項目三:短影片
金獎*1名 新臺幣25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25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5000元整
獎狀乙張
銀獎*1名 新臺幣20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20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4000元整
獎狀乙張
銅獎*1名 新臺幣15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15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3000元整
獎狀乙張
佳作*3名 新臺幣10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1000元整
獎狀乙張
新臺幣2000元整
獎狀乙張

 

113年10月下旬於國際事務處官方網站公告獲獎名單。

 

項目一:研修心得

  1. 須以規定格式PPT檔製作(選擇一種樣式即可),須提供以下4張主題之完稿圖片,圖文編排可自由設計(每個主題至少1張):
    (1) 交換/研修學校簡介
    (2) 課程學習(課內)
    (3) 生活學習(課外)
    (4) 感想與建議
         ◼︎ 下載規定格式PPT及範例📥
  2. 檔名請依:「姓名-學號-交換/研修學校」來命名,需繳交PPT檔及JPG檔(或PNG檔)。
  3. 每人限送一個作品。

項目二:靜態攝影

  1. 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檔案大小為800萬畫素以上,單張尺寸至少2400×3000像素長寬,300dpi之JPG或PNG 檔。檔案10MB內,並須提供作品名稱及說明(需同時提供雙語,說明上限為中文200字、英文500字)。
  2. 照片僅可調整對比度、亮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等,可適度格放(如:水平、垂直修正或邊緣裁切)。惟不接受AI(人工智慧)做圖像生成、電腦剪輯、合成、疊圖、增減作品裡面的影像及高動態範圍影像(HDR),若查核原始照片過度進行數位後製,即喪失參賽資格。
  3. 所有作品請保留原始檔,獲獎作品視活動規畫將須提供原始檔案。
  4. 每一幅作品文件檔名請依:「姓名-學號-交換/研修學校-作品名稱」來命名。
  5.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且需為研修期間拍攝。
  6. 每人限送一個作品。

項目三:短影片

  1. 禁止以多張照片串聯為影片,需以動態方式呈現。
  2. 影片時間3-8分鐘(含片頭、片尾),內容文字以雙語(中文/英文)呈現者可另外加分,檔案1GB內。
  3. 影片一開始請以字幕呈現參賽影片名稱、參賽者姓名及交換期間,並於影片的片頭片尾出現國際處Logo(請點此下載PNG檔),未呈現者不予受理報名。
  4. 影音格式:  MPEG4, AVI, or WMV。
  5. 每一幅作品文件檔名請依:「姓名-學號-交換/研修學校-作品名稱」來命名。
  6. 主題自訂,參考範例:介紹學校/介紹海外老師或朋友/介紹交換生的一天,也可以是記錄在當地生活的某些特殊感受,應避免淪為流水帳或觀光旅遊的記錄,宜以交換期間所獲得的學習或反思為主,能反映出與臺灣不同之處為佳。
  7.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且需為研修期間拍攝。
  8. 每人限送一個作品。
  9. 參考連結: (1) Youtube Music Library (免費音樂) (2) 影片: How to Avoid Making Bad Video
  1.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著作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的作品),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並有義務確保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及相關法律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得獎作品、原作品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如宣傳、佈置、展覽、刊登報刊雜誌、網頁製作、發表、出版、出版品販售,或印製書冊等)之權利,不另給酬。
  3. 送交作品必須為未曾在國內任何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
  4. 參賽作品應由參賽者提交,參賽者可能是電影的權利持有人或被授權參加比賽並接受條款和條件的人。為本次比賽和參賽影片的後續發行,參賽者特此確認他/她/它擁有提交參賽作品和接受條款的必要權利。
  5. 請下載著作授權同意書(pdf. | odt.)。

 

🔹我的中興時代國際關
本活動列為113-1國際關集點活動之一(詳情請見活動網頁),參賽者可獲得Line集點卡一點。
請參賽者加入國際處官方Line帳號後,回傳訊息: 「學號-姓名-參加海外研修徵件比賽」,即可於七個工作天內獲得點數。

🔹 赴海外心得分享-影音網

🔹 徵件比賽結果連結
▪️ 
109-111年赴外
▪️ 111-2赴外
▪️ 112-1赴外

活動聯絡窗口
國際處資訊與創新組賴小姐
電話: 04-22840206分機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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