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1年3月至111年8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6估月),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 全北大學
- 韓國外國語大學
- 信韓大學
- 韓國加圖立大學
- 昌原大學
- 首爾大學
- 瑚山大學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毐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生
-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 報名表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期限: 110年5月31日下午4點,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下載:
錄取後所需文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