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海外交流計畫疫情應變措施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之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關於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外交換,原則依110 年度「傳染病緊急應變工作小組」第 2 次會議紀錄決議
  1. 若交換國家屬國際旅遊疫情等級為第一級國家,允許學生自行評估是否赴外
  2. 若屬疫情等級為第二、三級國家者,不建議同學目前赴海外交換;
  3. 若同學希望仍能依原訂時間赴外,需提供以下共5份文件,本處將上簽呈至健諮中心備核,(請同學務必如實請家長簽名。)。
  • 家長及學生共同簽名的確認書
  • 檢疫相關切結書
  • 姊妹校正式錄取通知影本
  • 海外學生簽證影本
  • 姊妹校提供之檢疫資訊

*交換計畫需在有學籍的情況下才得以提名註冊組已預估畢業之學生,視同當學期畢業,將不再保有學籍。

 

應變措施如附檔:

110學年度興大赴海外交換計畫疫情應變措施

 

*學生選擇赴外是否影響權益,建議自行考量,且可否開放赴外,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之規定辦理相關事宜。